專科社會工作師第二次分科甄審筆試簡章(含第二次專科社會工作師甄審初審作業規定)

新聞訊息

壹、依據
依據「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」第7條、第20條之規定,辦理第二次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筆試。貳、報考類(組)別
一、醫務。
二、心理衛生。
三、兒童、少年、婦女及家庭。
四、老人。
五、身心障礙。
参、通訊報名日期
105年1月4日起,至1月18日止,務必於信封上張貼通訊報名專用信封(請見附表三,第18頁)並以郵局掛號寄出,逾時報名不予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
專科社工師第二次分科甄審簡章(公告版)_0053301001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