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
學士班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
教育目標 | 核心能力 | 核心能力指標 |
培育具有慈悲濟世精神的專業社工人員 | 1.具備社會工作專業熱忱、倫理與責任 | 1a.建立良好的工作態度與價值觀 1b.瞭解社會工作職場道德、規範及相關法規 1c.遵循社會工作職場道德、規範及相關法規,並維護專業責任 |
2.具備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專業知識 | 2a.瞭解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相關基礎知識 2b.瞭解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專業領域知識 2c.運用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知識於助人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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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具備個案、團體、社區實務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| 3a.具備評估與執行個案實務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3b.具備評估與執行團體實務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3c.具備評估與執行社區實務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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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具備社會問題研究與政策分析的能力 | 4a.建立邏輯思維,分析社會問題,提出解決方案的能力 4b.瞭解組織行政管理知識的能力 4c.具備社會正義與多元文化之思維、反思社會政策、及倡導創新的能力 |
碩士班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
教育目標 | 核心能力 | 核心能力指標 |
以慈悲濟世精神為基石,培育具備服務、研究、督導管理能力之專業社會工作人員 | 1.理論與研究能力 | 1a.瞭解與運用社會工作理論之能力與技巧 1b.瞭解與運用研究方法 |
2.服務領域精進能力 | 2a.具有兒少與家庭、多元文化與國際援助、健康照顧進階社會工作實務能力 2b.分析服務領域問題與需求,增進批判、創新與倡導解決方案之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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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督導與管理能力 | 3a.具備社會工作行政管理知能與機構領導能力 3b.運用社會工作實務之督導技術與能力 |
【大學部】核心必修課程
社會工作概論(3學分)、社會學(3學分)、心理學(3學分)、團體動力(2學分)、社會心理學(3學分)、社會團體工作(3學分)、社會統計(3學分)、社會個案工作(3學分)、社會福利概論(3學分)、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(3學分)、社區工作(3學分)、社會工作研究法(3學分)、社會工作管理(3學分)、方案設計與評估(3學分)、社會福利行政(3學分)、社會工作實習(5學分)、社會政策與立法(3學分)、社會工作倫理(2學分)、實習導論(2學分)。
【碩士班】核心必修課程
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(3學分)、社會工作研究法專題(3學分)、社會工作實習(2學分)、專題討論(2學分)、質化研究法(3學分)與社會統計(3學分)必選一門